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3月15日、武汉石化物资处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7.1必须遵循性能稳定可靠、业绩突出、设计合理、技术先进、使用方便、服务到位、在中国大陆有技术服务机构等原则。 2.7.2必须具有和提供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满足ISO9001产品质量体系要求。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标的物制造图纸,生产装备设备清单并满足高品质 阀门生产要求。 3.7.3阀门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性的环境中,应具有防爆安全性。电气 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II BT4。 4.7.4阀门成熟可靠,在行业内应用业绩良好、近两年在大型石化企业至少有两台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等规模或以上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安全事故记录。 5.7.5必须有完备的标的物制造体系。卖方主营业务必须是阀门、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部门、技术部门、质量检验与监督部门、销售部门、售后服务部门。必须提供原材料采购、设计、制造、检验过程中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清单。必须提供卖方满足或优于国家阀门制造加工及装配精度的要求与标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16日17:30时至2017年11月2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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